烟台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烟台市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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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烟台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省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重点规划,编制了《烟台市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30日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包括烟台市陆域全域和约1.23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范围。提出“2025年年底前,全市海洋生态环境巩固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不低于96.2%”的主要目标,并另设置国控河流、省控及其他河流消劣目标、各区市行政区域内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控制、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面积、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美丽海湾”数量等7项预期性指标。

      《实施方案》提出了陆海统筹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环境风险防范、美丽海湾建设和绿色海洋零碳岛先行区建设等5方面共11项重点任务。一是在陆海统筹污染防治方面,部署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监管、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滩环境综合整治等7项任务。二是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统筹实施自然岸线保护、滨海湿地和岸线修复、互花米草治理、候鸟迁徙路线和栖息地保护、濒危海洋物种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等任务。三是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部署开展涉海风险源排查检查、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等重要工作。四是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立足“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目标,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科学提出申报创建1个国家级“美丽海湾”、3个省级“美丽海湾”的目标。五是在绿色海洋零碳岛先行区建设方面,落实《长岛国际零碳岛“双碳”发展规划》要求,引领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的高质量发展和长岛国际零碳岛建设,打造烟台绿色海洋双碳先行示范城市。

      《实施方案》以完成攻坚任务目标为主线,科学分解各项任务指标,充分衔接各领域“十四五”规划、政策文件和工作计划,提出入海排污口整治项目、海水养殖升级改造示范工程、入海河流生态达标示范工程、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等60项工程项目,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为抓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另外,《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和科技支撑、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3个方面加强实施保障。

来源:烟台环境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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