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努力推动海洋强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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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动海洋强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

      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我们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指引,扎实推动海洋强国建设工作,坚持陆海统筹,持续围绕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不断强化海洋保护、海洋利用、海洋治理,以务实行动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时代发展大势,围绕建设海洋强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时代发展海洋事业、建设海洋强国指明了方向。

      深刻认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意义。建设海洋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时代要求和国家长远发展作出的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实施建设海洋强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应当牢记“国之大者”,在保障国家总体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全球治理的进程中系统谋划并持续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工作。

      坚定遵循建设海洋强国的根本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倡议。这清晰回应了世界对我国如何建设海洋强国的关切,给出了共护海洋和平、共筑海洋秩序、共促海洋繁荣的中国方案,为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我国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发达、科技先进、生态健康、管控有力、合作广泛,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海洋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持续深耕建设海洋强国的关键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着力推动海洋维权向统筹兼顾型转变。这为我们系统确立了建设海洋强国的主攻方向,我们应当持续加强海洋产业规划和指导,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海洋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着力突破海洋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瓶颈;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目标,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准确把握新时代建设海洋强国的总体要求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海洋事业总体上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同时,我们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要求,对比发达海洋国家的实力水平,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依然任重道远。

      坚持陆海统筹,强化系统观念。坚持陆海统筹是党中央推动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实现陆海一体化发展的根本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在准确认知陆海自然地理、自然环境、生态系统之间既相互影响又高度关联的基础上,深化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和机制创新,综合考虑陆海管理行为、管理能力的匹配与衔接。立足国家重大安全发展战略,把握陆海的主要功能定位,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立足陆海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统筹考虑海洋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立足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高水平开放、陆海互济的发展特征,统筹考虑相关开发利用行为的空间需求及摆布秩序,合理安排各类保护开发活动。

      落实生态优先,注重严格保护。健康的海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根本要求。海洋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是影响我国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我国沿海地区人口密集、产业集聚、资源需求多、环境压力大,海域污染、海洋生物多样性降低、海洋生态系统衰退等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了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应当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妥善处理好发展和安全、保护和开发的关系,遵循陆海自然生态规律,推进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在守牢生态安全边界的前提下,高效有序利用海洋资源,实现“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

      强化科技创新,突破关键环节。海洋科技创新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根本动力,是贯穿全局、起决定作用的关键因素,加快海洋开发进程,振兴海洋经济,关键在科技。但与发达海洋国家相比,我国海洋科技的原创性和高附加值创新成果较少,核心技术与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问题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准确把握全球海洋科技发展趋势,瞄准实现海洋技术高水平自立自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尤其要推进海洋经济转型过程中急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改善民生。满足社会公众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是衡量海洋强国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准。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生命财产安全、物质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基本民生诉求不断提高,对海洋所承载的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广泛、更为多元,优质海产品、特色亲海空间等个性化、高品质民生需求明显上升。我们应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障国家能源、食物、水资源等安全,保障公众享受碧海蓝天、洁净沙滩的亲海权利,保证优质海产品持续稳定供给,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海洋强国建设的获得感。

      秉持开放合作,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和发展,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具体实践。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海洋治理关键领域国际规则正在酝酿,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深海采矿、北极航行等新规则呼之欲出,蓝色经济、蓝色碳汇、海洋限塑、渔业限捕和公海保护区、南极管理区等治理进程加速推进,我们迎来新型国际海洋秩序构建的重要窗口期。同时,周边海洋形势复杂,域外国家进一步加大台海、南海介入力度,海上爆发“灰犀牛”“黑天鹅”事件的风险持续存在。我们应当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以提升制度性权力为目标,以塑造周边海洋秩序为着力点,把能做的事情、已经形成广泛共识的事情先做起来。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蓝色经济发展,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共同增进海洋福祉。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海洋强国建设的重点任务

      建设海洋强国寄托着中华民族向海图强的时代夙愿,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使命。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细抓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海洋经济规划和指导,推动海洋经济深度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建设一批高质量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特色化海洋产业集群和现代海洋城市,全面提高北部、东部、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圈发展水平。推动海洋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促进海水淡化和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加快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化进程。推动海洋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水远岸养殖和可持续远洋渔业,储近用远、安全利用海洋油气,推进港口绿色化、智能化、安全化升级改造。加快现代海洋服务业协同发展,提升现代海事商事等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促进海洋文化和旅游业品质升级,支持海洋领域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统筹运用金融工具支持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开展全国海洋资源调查并形成定期调查制度,查清我国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家底。制定实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优化海岸带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海洋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坚持安全优先、生态优先、兼顾景观,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稳固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创新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针对不同用海类型、特定用海方式、特殊空间要素等完善管控规则,实施行业用海精细化管理,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海洋监管网络。

      加快实现海洋科技自立自强。强化海洋领域国家科技力量,优化重大创新平台布局,加强海洋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建设,支持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及高效运行。加强海洋基础性、前沿性和战略性技术储备,在海洋动力过程、陆海相互作用、海洋生态系统变化规律等方向实现原创性突破。集中力量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深海极地生境保护等关键技术攻关,实施一批海洋科技重大项目和工程。强化平安海岸带建设的技术支撑,实施海洋预报“芯片”工程,提高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自主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科学评估并有效防范各类海洋灾害,做好应对海平面上升等中长期灾害的战略预置。强化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扶持培育涉海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化技术交易平台,推动建立海洋产业创新联盟。

      深度参与并支持全球海洋治理。围绕构建蓝色伙伴关系,与沿海国家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双边多边合作。持续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积极完善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对话合作机制。丰富国际海洋公共服务产品,发起海洋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计划。参与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计划。在南海深化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科学研究、海上搜救等领域务实合作,构建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实施蛟龙探海二期、雪龙探极二期工程,加快深海系列装备、极地立体观监测平台和重型破冰船等研制。加强深海战略性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建设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等公共平台。持续做好南极科学考察和保护,建设“冰上丝绸之路”,参与北极务实合作,强化极地事务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能力。加强形势研判、风险防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作者系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

来源:海洋知圈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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